近日
(资料图)
我区出台了
《关于加强2023年高中考期间
噪声污染监督管理的通告》
(以下简称《通告》)
对高中考期间的噪声监督管理
进行了相关规定
NO.1
《通告》规定——
至2023年6月14日18时,几江街道、鼎山街道、圣泉街道、德感街道、双福街道、珞璜镇、白沙镇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范围内,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6时,禁止从事建筑施工、社会生活、文化娱乐、水陆交通运输及生产、经营等产生噪声扰民的作业。
NO.2
《通告》强调——
2023年6月7日零时至2023年6月10日18时(高考期间),禁止在重庆市江津中学校、重庆市江津田家炳中学校考场周围100米区域内进行产生噪声扰民的施工作业;
2023年6月12日零时至2023年6月14日12时(中考期间),禁止在重庆市江津中学校、重庆市江津田家炳中学校、重庆市江津实验中学校(初中部、高中部)、重庆市江津第二中学校 、重庆市工商学校、重庆市双福育才中学校、重庆市江南职业学校(珞璜校区)考场周围100米区域内进行产生噪声扰民的作业。
此间,在几江街道、鼎山街道、圣泉街道、德感街道、双福街道、珞璜镇、白沙镇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范围内生产、经营、施工,禁止超标准排放噪声。
在以上区域以上时间段内,确有特殊情况需进行抢修、抢险作业的,须履行相关手续。
NO.3
《通告》要求——
对违反本通告超标排放噪声的单位和个人,由区城市管理局、区公安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文化旅游委、江津区市场监管局、江津海事处等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罚。
24小时监督举报电话
区城市管理局:47532741
区住房城乡建委:47522747
区生态环境局:
47520822(白天)
47522457(夜间)
区公安局:110
区文化旅游委:47521329
江津区市场监管局:47560043
江津海事处:47521673
通讯员:帅约鑫
编辑:李婉龄 编审:胡德赛
值班副总编辑:易志慧
总编辑:罗玉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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