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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7日,深交所对内蒙古远兴能源(行情000683,诊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远兴能源”)发出监管函。根据内蒙古证监局下发的《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面检查报告》,远兴能源存在信息披露的违规行为。
2009年12月10日,远兴能源将所持乌审旗蒙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蒙大矿业”)51%股权转让给中国中煤能源(行情601898,诊股)股份有限公司,协议约定2009年6月30日之后实际发生的、应当蒙大矿业承担的矿权价款由原股东方承担。转让前,远兴能源持有蒙大矿业85%的股权,转让后,持股比例变更为34%。
2021年1月,乌审旗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乌审旗国资公司”)将蒙大矿业诉至鄂尔多斯(行情600295,诊股)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蒙大矿业补缴采矿权转让价款21.06亿元。2021年12月30日,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蒙大矿业向乌审旗国资公司支付探矿权转让差额22.24亿元。
2022年1月17日,蒙大矿业收到一审判决书。该诉讼对远兴能源的实际影响金额为17.9亿元,占公司2020年年末净资产的14.78%。
监管函指出,远兴能源未及时对该诉讼进行披露,亦未在2021年年报中披露,直至2022年4月12日,才披露蒙大矿业涉及诉讼的有关情况和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7.4.1条的规定。
深交所强调,远兴能源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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