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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因涉及重大资产置换 深交所向中润资源下发问询函)
日前,中润资源(000506)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据公告显示,根据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价值,经交易双方协商,中润资源拟以其持有的淄博置业100%股权、济南兴瑞100%股权,与马维钛业持有的新金公司51%股权进行置换,同时马维钛业承接中润资源应付济南兴瑞的3757.72万元债务,本次交易无现金对价。
截至4月10日,由于上述交易置出资产、置入资产审计报告中涉及的财务数据已过有效期,公司现需要对相关财务数据进行加期审计。目前各项工作正有序推进。
针对此次中润资源股权置换事项,深交所于4月13日向公司出具了问询函。要求公司以列表的形式补充披露同类、同地区资源矿产的收购案例,包括但不限于矿产品位、可开采面积、探测储量、销售情况、生产经营、开采技术水平等情况,并结合矿业权单位储量评估值、市场可比交易等,进一步说明本次评估增值率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允性。
同时,深交所要求中润资源说明新金公司及采矿权前期评估或估值情况及与本次重组评估情况的差异原因(如有),新金公司历次股权转让及债转股价格与本次交易作价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
此次交易能否顺利完成?中润资源在3月29日披露的重组草案中提及,截至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还存在无法获得相关批准、交易可能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矿业权价值和开发效益存在的不确定性等风险。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比,投资者诉中润资源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同样也备受市场关注。目前,济南中院对部分该案件已作出了投资者胜诉的一审判决。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根据一审判决结果,符合如下区间:于2016年7月13日至2018年4月26日期间买入中润资源股票,并在2018年4月26日收盘时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向公司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参与索赔。在诉讼时效内,律师将继续代投资者向公司提起诉讼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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